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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

营帐、居住群这边养着牲畜,而且因为工业化、人群密度的关系,这边的热气与活人味也多。

猛兽也不是痴呆,它们当然知道哪里好。

而饿极了后,这群穷凶极恶的畜类,夜袭牧场牵连了守夜人什么的,也不是干不出来。

很多唐代文献中均记载过北方狼患。

冬季遭狼群袭扰,对北方民众来说不是什么特殊事件。

可今年的早冬,使李唯多想了几分。

他觉得此事不单单是狼群的问题,因为特殊气候的关系,一定会导致大量的猛兽迁徙。

西伯利亚金渐层……啊……东北虎,这种原本栖息于长白山以北的虎群可能提前南迁至辽东森林地带。

东北虎是一直爱逛街的,难保不会逼近他附近做伐木场、狩猎场的森林。

毕竟熊、野猪等大型猎物,也在东北虎的食谱里。

追着它们跑,金渐层来周边森林的可能性,就绝对不低于六成。

同样,熊能被东北虎吃,但并不代表它对人类没威胁。

在这片区域内活动的乌苏里棕熊,堪称恶贯满盈。

《酉阳杂俎》明确记载,辽东有熊罴,入冬则癫。

古人讲话很含蓄,书面语言更是如此,能拿‘癫’字形容,可见一斑。

豹类也值得警惕,尤其是远东豹。

《盛京通志》有记载,乌苏里江有金斑豹,大如虎。

说的就是这种分布在俄罗斯南部与东北黑龙江一带的远东豹。

能在毛子与东北地区打下一片天,这种豹子的成年体重可达七十五公斤,脾气上来了连东北虎都敢打。

大型动物的迁徙范围很广,如果东北虎会‘南下’,豹子为了寻找猎场也一定会。

而且比东北虎更难缠的是,豹子的爆发力与上树诡诈能力更缠人些。

老虎八成愿意跟你刚正面,但豹子一定会阴你。

至于说猞猁这种小玩意,那就不在李唯的考虑范围内了。

当贼逮着了,那就只能勉为其难的让他把吃的都吐出来,再把自己一身毛皮大衣留下抵债了。

综上所述,李唯对这次狼群在营帐附近留下脚印的事件非常重视。

当即调动了所有的士兵,根据考评选拔了一百二十名勇士,十八名青阳部族人,五名青阳部妇女,以及十名青阳部奴隶,择日出发进行冬猎清剿。

不管是冬猎还是什么猎,其重点都在集体游行,而非猎。

士兵着重甲,毛伊罕穿着临时改制的鳞甲,也编在其中。

其余人着常服,没有分发武器,以防突发情况下因为惊吓而误伤他人。

李唯带上他们的意义在于,让他们带上眼睛和嘴巴,好好参与这场冬猎游学。

多学学如今士兵的组织纪律,感受一下士兵们的战力。

这些不着甲的人走在士兵们的中间,四面包裹的盾阵在面对野兽的时候,不会让他们置于险境,却足以对当时的凶险情况

李唯换上了新打的鳞甲,换了一匹瞧着就威风的黑马,给他套上了同样新制的马铠。

以后小汗王同款新式轻甲,就是新编民兵的标准装备了。

李唯略懂带货与偶像效应。

他这次的鳞甲不白穿、马也不会白骑。

李唯这次不会充当冬猎主力,虽然他确实略懂武艺,但‘善战者无智名,无勇功’,他只弯弓拿个一血足以。

他也略懂健身,经过一个秋天的食补与锻炼,身高狠狠地窜了七厘米,肌肉轮廓也具备了。

在古代身高能有这种巨变,李唯推测和他彻底掌控了在藏经阁融会贯通的力量有关。

如今他所具备的武力,远不止躯壳所能展示的那些。

当初在朝堂上他要有这本事,他一定冲上前去把他妈按地上,然后手撕那些拥护伪周带着刀枪弓箭的禁军。

如此完成政党交接后,就算不能完全控制大明宫,他也不怕半夜被宫女勒脖颈。

个人武力的强健虽然不足以改变大局势,但却能应对这些细枝末节的变故,使他独自一人在宫中坚持到彻底清洗干净长安城。

但长安有长安的优势,朔丹也有朔丹的好。

没有世家门阀的桎梏与龃龉,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育,再以比拳脚更为有力的炮口口径,彻底使与那些他不同的声音消失。

这也未尝不是件美事。

就算是冬猎,李唯出行的排场也不小。

该有的仪仗他一个都没落下,说是去冬猎,倒不如说是去冬游。

甭管精神有多么紧绷,为了这套排场要格外付出多少精力,作为统治者维护自己绝对高不可攀、至高无上的地位,塑造就算出行在外征途却好似闲庭信步一般的态度,对李唯维护自己的统治、神化自己的地位很重要。

人话:《体面》

人都是慕强的,李唯需要扮演好他们心中的强。

人都是有梦想的,李唯需要扮演好所有人心中人上人的梦想。

一行人吃饱了,带着少许干粮,浩浩荡荡的朝着森林进发。

进了森林,李唯听着周遭的动静,就知道不妙。

丛林中最忌讳的就是安静。

而在这诡异的安静中,他极为敏锐的耳朵,听到了自远处传来越来越大的奔跑声。

“警惕。”

“列阵。”

“除去士兵,所有人下蹲抱头!”

李唯指挥着队形聚拢,他手中拿起两支弓箭,搭在弓上,对着声源处做着警界。

大约一分钟后,声音的源头露出了它的身影。

数头棕熊瞪着血红的眼、张大着嘴,不顾前面植物树木的遮挡,朝着他们这群活物就扑过来。

‘这熊不正常。’

但李唯没有浪费时间思考。

他当即瞄准、弯弓,蓄力、射击。

通过渗碳、高温折叠锻打特制出的三棱倒钩箭头,本就具有穿透性,在李唯大力出奇迹的射击下,它直接穿透了爆冲棕熊的眼睛。

可惜棕熊的头骨厚实,李唯到底是没把箭矢玩出火枪的效果一箭爆头。

熊是一种强悍的野兽,就算遭到了致命伤,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仍可短暂行动,他凭着本能胡乱猛冲,伸出爪子与巨口顺着味道向前冲击着。

可它临死前的反扑,在盾牌的抵挡下有如以卵击石。

士兵们都经受过胆量训练。

棕熊的临死反扑虽然恐怖,嘴里的血腥气味确实令人作呕,爪子划过盾牌的声音确实刺耳,可他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,这点突变绝不会让他们生出半点恐惧更何谈后退。

盾阵坚挺的抵挡在前,配合熟练的长枪队也准备就绪,向前踏步、举枪突刺——

不过是几息之间,数头棕熊尽数倒下。

在地上踌躇不过一会儿,都断了气息。

李唯没有急着处理棕熊的尸体,这扑鼻的血腥味,是绝赞的诱捕器。

他此行的目的,就是清除该区域内的猛兽。

又或者说,给刚来此地的猛兽一个信号:此地有凶猛两脚兽出没,慎行。

毛伊罕挂在一棵被认定为安全的树上,借着弓弩上的特制瞄准镜,向远方看着。

“报告,南边林出现一只猛虎,即将步入射程内,特别弓弩队请示,是否射杀?”

看着先前李唯一箭洞穿棕熊双眼甚至嵌入头颅的箭矢,毛伊罕就知道这东西在实战中的力量了。

她寻思这头大虎,只要进入三百五十步的地界内,中三箭,它必死无疑。

三百五十步是毛伊罕的私心,因为这个距离她有绝对的自信能够借助瞄准镜对准其双眼而不失误。

这样,在清除猛兽的同时,她还可以为小汗王献上一张完美无缺的虎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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