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 宋小姐的高光时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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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司珩真的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, 书院中的男子大多数也都是富家子弟, 今天无不盛装打扮。
宋瑾知刚进来的时候, 也是觉得十分惊艳的。
可是,当谢司珩出现的那一刹那,所有人都变得黯淡无光。
他就是一道行走的风景线,真的是没人能帅得过他。
他在主位上落座, 墨色的眼瞳温润而深远,浑身的戾气尽数收起, 余下的只剩下斯文与风度。
如果他要是身子没病,只怕全上京的女孩子都想嫁给他吧。
诗词大会正式开始,分为三个部分。
对诗,吟景,作诗。
对诗,就是由各位名家大儒出上联,众人来对下联。
之前,书院每个月都会有 一次诗词大会, 男女夺得第一名的称为为男女魁首,下次大会,再有学子挑战魁首,重新决出新的魁首。
而学院最近几个月的男女魁首, 分别是男魁首沈淮序,女魁首, 林羡雪。
此时,她们两个已经坐在最前面魁首的椅子上了。
林羡雪最最高光的时刻,便是此时了
她虽然没有显赫的家世,但是,她有才情。
她的吟诗作对,这上京城的女子没有几人能与她相提并论。
这也是,沈淮序对她一直倾心的原因。
谁不喜欢有才华的女子!
她和沈淮序并排坐着, 自从那日马球赛之后,他们之间就一直有些别扭。
沈淮序最近也不知道在忙什么,也没怎么来书院。
林羡雪心里生气, 本是不想再理沈淮序,可是,秋闱在即,母亲日日叮嘱,不能放弃沈淮序。
宋家搬走之后,沈淮序就开始重新找地方居住,像他们这样的学子,很多世家都愿意招募做门客的。
沈淮序也最近几日才安稳下来, 做了他人的门客。
今天是在学院的最后一天了, 一看到林羡雪,往日的情感瞬间袭上心头。
他看着坐在一边的林羡雪,“雪妹,最近你过的可好?”
林羡雪柔声回道,“ 很好,你呢?”
“我也好!”
总觉得,再难回到从前了。
此时,对子上联已经写了出来。
大家纷纷挥毫泼墨写对子,沈淮序和林羡雪也都起身开始写对子。
林羡雪十分自信,整个书院里每次能与自己不相上下的也就是宋瑾知,但是,宋瑾知每一次都比自己差那么一点点。
所以,每次到最后她都能顺利拿下魁首。
出的上联是:墨香染袖凝诗韵
夫子很得意的介绍道:“这位是我们学院的女才子,也是上一届的魁首,林羡雪林姑娘。”
他拿起她的对子念叨:“弦乐入耳醉客心!”念完夸赞道,“好对!”
翰林院大学士夸赞道,“其字娟秀,秀雅,不错!”
林羡雪得到夸赞,顿时脸上无尚荣光,“多谢大学士夸赞!”
夫子一个一个的念出来,最后来到了宋瑾知的跟前,他看了眼,随后露出吃惊的表情,“好字!”他禁不住夸赞道。
众人都觉得惊讶, 宋瑾知写字好看?
以前,夫子说过,她的字形如蜘蛛,毫无笔体,十分难看的。
夫子将宋瑾知写下的对子拿起来念道:“花影拂街醉月魂!”
念完, 夫子看向宋瑾知,“妙,太妙了!这位是我们学院的后起之秀,宋瑾知宋姑娘!”
众人都看过来,“哇!这字好漂亮!”
翰林院大学士更是赞不绝口,“其字笔力雄厚,气势磅礴!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书法还能写到如此大气与豪放!”
这得感谢宋瑾知的爸爸,上辈子她跟着爸爸两个人生活,爸爸每天下班得晚,就给她报了书法班,每天放学她都直接被接走,上一个半小时的书法后,才能被接回家。
刚才,是她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,众人惊叹的同时没人怀疑。
夫子又到了沈淮序的跟前:“茶雾萦杯蕴画情!这是上一届的男魁首,沈淮序!”
有宋瑾知的惊艳在前,到了沈淮序这,众人便觉得很是平常了。
不过,沈淮序倒是没觉得怎么失落,失落的是林羡雪。
虽然,她的诗也得到了夸赞,但是跟宋瑾知的一比,差异就出来了。
她捏紧了衣角, 不由得打量宋瑾知。
她怎么会忽然间字写的这么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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