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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,这样。。。。。。”三爷爷了然笑笑,“女大不中留了。”
龙轩被老人支走了,又把死狐狸挡了回去,留给我“支持你”的笑容后,由福贵叔扶着走了,我更是在老爷子面前挽了林竟的胳膊。
跟着进了林竟所在的包厢,里面只坐了一个人,金发碧眼的外国人,相貌倒是很俊朗耐看,就是他的脸太白了,一身英伦风的打扮,举止动作都是上流社会的做派。进门时,就见他端着红酒杯晃着,修长的手指,指甲又长又尖。见我们进来笑笑,露出两颗尖尖的牙齿,我只觉得毛骨悚然,这个人全身上下透着邪气。不知道是做刀笔客的直觉,还是因为中西文化差异我理解不了。
“这位就是竟常常挂在嘴边的晚晚小姐了?”
竟?叫的这么亲密,看来和林竟关系匪浅。
“晚晚,这是爱德华,我在英国留学的校友。”
同爱德华先生握握手,他的手异常的冰凉,我更加的好奇,刀蔓笔藤探过去,这个站在我面前活生生的人竟然没有心跳,爱德华是个怪物。虽然见过几个妖魔鬼怪,但是碰到外国的妖魔鬼怪,还是不免惊讶。
再次瞟了一眼尖尖的指甲,我想起了沅淇住处墙壁上的抓痕。
“爱德华先生的中文说的很好。”客套话还是要讲。
“是竟教的好。”递给我一杯红酒,“七几年的红酒,晚晚小姐请试试。”
我不是那个层面上的人,任何红酒在我看来都一个味道,喝了一口后说了句“很好”。这次偶遇林竟,只是想单独和他说说话,现在加了一位爱德华,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话题。开始我还做做样子听听,后来也就心不在焉眼睛看向了别处。
再后来,或是林竟看出了我的心思,同爱德华耳语一阵,就带着我出了包厢,坐在车上林竟问我:“晚晚想去哪?”
“清净的地方。”
路上我忍不住问了:“那位爱德华先生不是一般人吧,我总觉得他全身透着邪气,和他待了那一会浑身不舒服,还有他的手真凉,握着就像握着一块冰。”
“他是血族人,出身名门德古拉家族,我在英国留学是认识的他,以前被先祖利用的时候,他帮了我不少忙。晚晚第一次见他感觉不好,其实爱德华是一个很好的人。”
血族?那不是吸血鬼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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