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77章 秦将军,我想把村子交给你,人参小福宝,从娘胎开始旺全家,时好,海棠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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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握着秦恺峰的手道:“秦将军,我觉得只有你才能带领大家把日子越过越好。

“求你看在村里这么多人的份儿上,一定要答应这个请求。

“当然,只要我还在一天,我就一定会尽全力帮你的。”

老金头一番话说完,秦恺峰心里已经十分触动了。

但他怕自己感情用事,太过冲动做了什么错误决定。

所以他还是咬牙没有立刻答应下来,而是继续坚持道:“金叔,你的意思我明白。

“不过这个决定可不是个小事儿,我觉得不能就咱俩这样聊几句便决定了。

“不如这样,你给我几天时间,让我回去好好想想,也跟家里人商量一下。

“等参参百日宴的时候,趁着村里人都在,咱们也问问大伙儿的意见,如何?”

“好!”老金头倒是痛快得很,一口就答应下来。

他对这件事信心十足。

村里人又不是傻子,跟着谁日子过得好,大家心里都是有杆秤的。

老金头跟胡家人不一样,他从来都没有那么大的野心。

当初之所以答应跟秦家人合作,扳倒胡家,也并非为了取而代之,更多是为了自保。

所以他没有搬到胡家住,也不让村里人管自己叫参把头。

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,他觉得秦恺峰跟聚在他身边的几个人,才是真的能把村子建设得越来越好的人。

只要以后村里人能过上什么时候想吃肉就能吃上肉的生活,那他做的一切就没有白费。

老金头也相信自己的眼光,秦恺峰绝对是松江村最好的选择了。

当天晚上,松江村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吃肉的幸福之中。

那种动物油脂的醇香和带来的满足感,是吃多少素菜和粮食能带来的。

不知村里有多少小孩子兴奋地问:“爹,娘,咱们下一次啥时候吃肉啊?”

这话若是搁在以前问,等待孩子的说不定就要是一顿好骂。

但现在,大部分父母也都只是笑嗔道:“你这孩子,这顿的肉还没吃完,怎么就开始想下顿了?”

但是当大人说完这话,自己都是一顿。

回忆了一下才突然发现,入秋以来,村里的确吃过好几次肉了,比以往一年到头吃到的都多了。

从秦家请客到后来大家一起打狍子回来,再到这次吃野猪肉,过几天还要去参加百日宴。

“难怪我感觉今年干活格外有力气,原来都已经吃了这么多顿肉了,能没力气么!”

“娘今年入冬后的身子骨也比去年强多了。”

“那可不是么,往年冬天吃不饱穿不暖的,就连砍回来的柴火都要给胡家送去一半,家里根本都烧不热,最多只能算是冻不死人罢了。”

“是啊,今年大家吃得饱穿得暖,屋里的囤粮和柴火也是从未有过的充足,隔三岔五还能吃顿肉,身体能不好起来么!”

相似的对话,出现在村里各家的炕头上。

大家说完,又纷纷陷入沉思。

“那咱们以前为啥要一直过那样的日子?”

“谁说不是呢,咱们这么多人,难道还怕他胡家十几个人?一人一块石头都能把他们砸死了,咋就老老实实地让他欺负了这么多年?

这个问题,别说是村里的百姓了,就连老金头,一时半会儿也没想清楚。

不过大家心里已经渐渐形成了一个认知,那就是跟着秦将军和老金头,今后松江村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。

秦家众人今天都累得不轻,所以晚饭之后没过多久,周氏就呼地一下吹熄蜡烛。

周氏钻进被窝里准备睡觉,突然想起来道:“说起来,咱家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金大哥。”

“嗯?”秦恺峰正在想其他事儿,只留了一只耳朵给妻子。

周氏还以为他正在认真听,便继续道:“当初要不是金大哥让咱们住在胡家的房子里,咱们哪有如今这么舒服的日子过?

“说实话,我一开始也不懂,只觉得这房子高大,屋里宽敞,采光也好。

“自打这些天开始烧火取暖,我才终于回过味儿了。

“胡家这房子,最好的地方,就是炕和火墙。

村里一般人家的房子,屋里占地面积最大的就是炕。

更有人家一进屋就直接脱鞋上炕。

至于房屋低矮狭小,也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让热乎气儿聚集起来。

屋子太大了,就需要烧更多的柴火来取暖。

而仅仅凭借烧炕想让整个儿房间热乎起来,炕就会被烧得烫手。

人要是躺上去,立刻就会变成烙饼,都不用人帮忙翻面,自己就会直接被烫得翻来覆去。

而胡家之所以能把房子修得又高又大,就是因为他家除了炕之外,每个房间都砌有火墙。

火墙的原理跟炕差不多,都是让烧火的烟气能在其内部停留和更换新的,这样一来,每个房间除了炕之外,就还有一面墙在不断供热。

单纯一个房间可能还不是那么明显。

但是三间正房连在一起,还能够互相供暖保暖,屋里舒适度的提升就不是一点半点儿了。

如此一来,秦家人便不必为了取暖一直待在炕上,大大拓展了活动范围。

当然,这样舒服的代价就是,柴火当真是消耗迅速。

秦恺峰甚至在某一刻,差点儿跟胡家人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共情。

想一直保持屋里暖和舒服,就必须要格外舍得用柴火。

所以下奶只要有空,秦恺峰和秦仕谦就会去林子里砍许多柴火回来。

不然周氏肯定要天天担心家里的柴火不够用了。

吃过野猪肉之后,时间就跟被一双无形的大手给拨快了似的。

一眨眼就到了参参百日宴的这天。

秦恺峰从昨晚就开始激动,夜里翻来覆去没个消停。

就连一样兴奋的周氏都没能熬过他,后半夜不知道什么时候终于睡着了。

……

百日宴这天,秦恺峰是全家最早起来的。

当然,周氏怀疑这老头子昨晚根本就没睡。

但是秦恺峰一句你有证据吗?

立刻就把周氏给噎回去了。

“行了,今天要做什么菜,昨天都商量好了。

“大家各司其职开始干活吧。

“我去黄老鞄家一趟!”

秦恺峰本来跟黄老鞄说好等虎皮做好就第一时间送过来的。

此时早饭还没吃,本来不该着急的。

但是秦恺峰却已经按捺不住了,穿好棉袄,带上狍子皮的帽子就出门了。

今天是个大晴天儿。

晨起的阳光就已经铺满了每一个角落。

照得到处都是亮堂堂的。

雪地的反光更加刺眼,所以秦恺峰一路走过去,都是眯着眼睛的,差点儿错过了抱着一个大包袱正准备去秦家送皮子的黄老鞄。

还是黄老鞄叫住了他:“秦将军这是去哪儿啊?”

“哎呀,我就是出来迎你的!”秦恺峰一回头才看到,刚刚擦肩而过的人,竟正是自己要去找的黄老鞄。

黄老鞄看了看秦恺峰的来路,又回头看看此处还能看到的自家大门,心想你这是出来迎人,还是去人家家里接人的啊?

不过一想到包袱里自己已经全部处理好的虎皮,黄老鞄立刻能够理解秦恺峰那迫不及待的心情。

“嘿,走,咱们赶紧去你家,给你看看虎皮。”黄老鞄此时也渐渐有些兴奋起来,“秦将军,不是我跟你吹,这张虎皮,绝对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完美的作品。”

秦恺峰一听这话,更加心痒难耐。

见黄老鞄抱着包袱走得费劲,他便一手将包袱接过来,另一只手直接架在对方腋下。

秦恺峰就这样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架着黄老鞄,大步流星地回了家。

回到秦家,秦恺峰把包袱放在炕上。

他伸手抱起刚吃过奶,已经被换上一身儿新衣服新鞋,戴着新帽子的参参。

秦恺峰抱着参参站在包袱前面,深吸一口气道:“乖宝儿,你看,这里头是爷爷给你准备的百日礼,咱们一起打开看看好不好?”

“阿古——”参参小手对着拍了拍,表示同意。

秦家其他人也都围了上来,只为能第一时间一睹虎皮的风采。

黄老鞄一脸骄傲地站在旁边,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秦家众人是什么表情和反应了。

秦恺峰一脸郑重地伸手解开包袱。

虎皮无声无息地,如流水般丝滑地摊开在炕上。

除了参参之外,所有人的眼睛在这一瞬间都瞪到了最大。

只见炕上的虎皮,金底黑纹,皮毛油亮如缎。

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,还会有不同的流光变幻,好似将晚霞熔如玄墨。

虎背上每一道斑纹,都浑然天成,自脊背倾泻而下,凌厉如刀剑劈斩,蜿蜒似江河奔涌。

看到众人被震惊到屏气凝神的模样,黄老鞄犹觉不足,过去将阳面的几扇窗户通通打开。

初升的朝阳将光辉毫不吝啬地洒入房间。

只见整张虎皮上浮起一层琥珀色的光晕,金丝般的毫毛根根分明,乍看竟还如活物般蕴藏着杀伐之气。

最难得的是,这张虎皮完整无缺,头尾四爪俱全,完全没有辜负秦恺峰在山里跟老虎纠缠多日,只为不留一丝伤痕的努力。

秦恺峰心里稍一估摸,便已经有数。

这般品相的虎皮,莫说民间,便是宫中也是难得一见。

哪怕此时只是铺在土炕之上,依旧难掩其睥睨众生的奢华。

别说是其他人了,就连以前不止一次见过虎皮的秦恺峰,都觉得一阵目眩。

黄老鞄真是没有夸张,这绝对是他最完美的作品。

“乖宝儿,喜不喜欢爷爷给你准备的礼物?”

秦恺峰试探着将参参放了下去。

参参趴在油光水滑的虎皮上,高兴地抬起手,一巴掌拍在虎头的王字上。

“阿古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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