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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锣湾的暴雨砸在霓虹灯牌上,将“洪兴”二字晕染成扭曲的血色。大佬A倚着斑驳的电线杆,右手五指无意识地开合,铁青色的指甲在雨幕中泛着冷光。那些经年累月的伤痕如同活着的纹路,每道沟壑里都嵌着洗不净的往事。
“师傅,这雨一时半刻停不了。”大佬b撑着黑色雨伞凑过来,定制西装的肩头已被雨水洇湿。作为如今铜锣湾最年轻的话事人,他的皮鞋却刻意沾着巷子里的泥点——那是血爪教他的,“混江湖的人,脚要接地气”。
血爪盯着街对面新开的酒吧,突然开口:“听说你和东星在码头搞出三条人命?”
大佬b的伞面猛地倾斜,雨水顺着伞骨流成银链:“那帮畜生拿毒品开道!不做点狠的,我们——”
“二十年前,我也在尖沙咀码头听过这句话。”血爪突然转身,指甲几乎擦过阿b的眉骨。路灯昏黄的光晕里,老人眼角的刀疤随着面部肌肉颤动,“后来那个人,被我亲手埋在了荔枝角。”
阿b喉结滚动,记忆如潮水漫过堤岸。那时他不过是个为了五十块替人顶罪的小混混,是血爪在警署门口递来一碗还冒着热气的云吞面。“跟着我。”老人铁青色的手掌拍在他后颈,“但记住,混江湖不是当畜生。”
记忆突然闪回——
那是个寻常的午后,十七岁的阿b跟着血爪走在旺角街头。阳光炙烤着柏油路,巷口突然传来女孩的尖叫。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被两个男人拖拽着,碎花裙沾满泥污。“放开我!我要回家!”女孩哭喊着,左眼角的蝴蝶胎记在挣扎中染上灰尘。
血爪脚步未停,铁青色的手掌却已扣住最近那人的手腕。“啪”的一声脆响,男人的腕骨应声而断。另一个人抽出匕首,寒光还未近身,就被血爪反手掐住喉咙,整个人被提离地面。“滚。”血爪甩下两个瘫软的人贩子,脱下外套披在女孩身上,“回家。”
女孩却死死拽住他的衣角:“我没有家了……他们说要把我卖到菲律宾……”血爪沉默片刻,转身对阿b说:“带她去九龙城寨。”那是阿b第一次见血爪皱眉——不是因为打斗,而是为了这个叫林骄伟的女孩。
回到现实,雨越下越大。
血爪剧烈咳嗽起来,指缝间渗出的黑血混着雨水滴在青石板上。大佬b这才发现师傅的西装空荡荡的,曾经能单手掀翻汽车的脊梁,如今竟佝偻得像张弯弓。
“明晚八点,海狼号。”血爪转身走进雨幕,声音被雷声劈碎,“把那些脏东西都烧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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